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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衙現花都 建於清代儲存狀況完好

鄉衙現花都 建於清代儲存狀況完好

 位於炭步鎮茶塘村 建於清代儲存狀況完好

鄉衙門是怎麼樣的呢?百年前的鄉衙門是怎麼樣的?昨日,記者從廣州市花都區有關部門獲悉,清代鄉衙門現身花都農村,花都區文化部門在花都炭步鎮茶塘村發現一座儲存完整的清代鄉衙門——“鄉約”,屹立過百年。有關專家指出,儲存狀況如此之好的清代“鄉約”應為廣東省罕見、廣州市僅見。

鄉衙現花都 建於清代儲存狀況完好

名著《白鹿原》中有一段對清末民初時縣以下政權變化的記述:“皇帝在位時的政權機構齊茬兒廢除了,縣令改為縣長;縣下設倉,倉下設保障所;倉裡的官員稱總鄉約,保障所的官員叫鄉約。”原來“鄉約”,是明代實行的縣以下的民間管理組織,主要處置鄉里村民的一些糾紛、事務,故被人稱之為“鄉衙門”。

 木構件均為坤甸木

據瞭解,茶塘村清代鄉約始建於清同治年間,重修於光緒28年。坐東朝西,深兩進,總寬度3.5米,總進深21.1米,建築佔地74.69㎡。

清代鄉約南北朝向,居於村莊、民居的首要位置,建築前有空曠地、村路,左首有風水樹,右首是洪聖古廟,門首有風水塘。鄉約建築所有木構件均為坤甸木,木雕簡潔別緻,工藝精美。

辦公時間:初六十九

記者走近鄉約,抬頭觀看,石門額陽刻“鄉約”,刻於“光緒二十八年壬寅(1902年)仲冬吉旦”。“鄉約”分前廳、上廳兩進,中間為天井,左有廊道通往洪聖古廟。

根據功能,劃分前廳為接待、等候處,上廳為議事廳,曾設有桌椅,現設祭拜孔子香案。根據記載,茶塘鄉約“辦公”時間為每月初六和十九,特殊情況例外。

不限於一族一姓

茶塘鄉約管理許可權是否只是茶塘村呢?花都區文化部門反覆考查當地清代碑刻及村中湯氏族譜等資料顯示,茶塘清代鄉約的前身為“江南會”,清代同治年間明確為“鄉約”,轄區為巴江以南,在茶塘村的洪聖古廟旁獨立建設,以示非一族一姓之“鄉約”。

有關專家認為,“鄉約”建於茶塘,一可見茶塘洪聖古廟在地方信仰中的地位,二可見茶塘湯氏家族在地方政治中的統治力量。茶塘清代鄉約建築儲存較好,有較完整的記錄,為研究清代民間基層組織設定、執行提供了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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