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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萬萬不能在簡歷中出現

這話萬萬不能在簡歷中出現

1、“我是適合這份工作的最佳人選”

這話萬萬不能在簡歷中出現

在簡歷上說這句話,是不負責任且自負的行為。很明顯,你不知道還有那些人在應聘該崗位,也不知道你的條件能否比得上別人。因此,保險起見,你可以這樣說“我對該職位非常感興趣,並且有相信自己有資格勝任此份工作。”然後,用簡歷上的下一句話或者求職信說明你符合資格的原因。

2、“我有成功的經驗”

除了是百分百的陳詞濫調之外,這句話沒有一點意義。還能有什麼樣的業績記錄呢?未被正式的記錄壓根就不存在。用居委的“成功”一詞只會讓HR覺得逼著低智商。與其用這樣含糊不清的描述,還不如真實的將你所做的事情羅列出來,這樣,豈不是更有說服力。

3、“我因為和上司有矛盾而離職”

是,簡歷上是不能撒謊,但也不意味著你得將所有真話都寫上。無論你的離職原因是什麼,但在簡歷上,都不要寫“與同事不合”“與上司有矛盾”等字樣,在簡歷上透露人際關係的矛盾就好像一個突兀點,這會給你帶來很多麻煩的。

再精彩的人生經歷,如果不會描述,也會變的平淡無奇;再完美的簡歷,如果自挖陷阱也會讓分數大打折扣。所以各位,請慎重對待你的個人簡歷,它不但是求職的工具,更是幫你開啟HR心牆的鑰匙,是你本人形象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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