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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銀行奇葩要求:詳情背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建設銀行奇葩要求:詳情背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建設銀行奇葩要求因關注,據瞭解,我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簿、女兒的身份證、《出生醫學報告單》,還是無法證明我女兒是我女兒。證件齊全仍難證明血緣關係?下面詳情背後到底怎麼回事?一起來看看。

建設銀行奇葩要求

據悉,6月初,江蘇省常州金壇市的徐先生為女兒續存定期存款。這個普通的存款業務,跑了4次都沒有辦成。我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簿、女兒的身份證、《出生醫學報告單》,還是無法證明我女兒是我女兒。

建設銀行奇葩要求:詳情背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在徐先生提供的戶口簿及《出生醫學報告單》裡可以看到,戶口簿內頁中其女兒的出生年月,徐先生與其妻子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與金壇市中醫院《出生醫學報告單》上完全一致,那究竟是何原因導致此業務多次無法辦理呢?

據建行華城支行辦理該業務的工作人員處瞭解到,由於徐先生提供的《出生醫學報告單》上姓名一欄空白,因此不符合辦理要求。即使提供了戶口簿、身份證,也無法證明該《出生醫學報告單》就是其女兒即儲戶本人的,所以不能為其辦理業務。

另外,建行工作人員建議,徐先生可在《出生醫學報告單》原件姓名一欄自行填寫好其女兒的名字,並攜帶修改後的原件到銀行櫃檯影印後,即可辦理存款業務。

不過,對於銀行的說法,徐先生卻並不認同。徐先生稱,《出生醫學報告單》屬醫院出具的證明孩子出生的官方證明,且留有底聯。修改或塗改後,即視為作廢,後期可能會影響其它業務的辦理。

建設銀行奇葩要求:詳情背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第2張

建設銀行奇葩要求律師說法

據知名律師張新年表示,在國務院三令五申要求各單位取消“奇葩證明”的情況下,該銀行仍強行要求公民證明“我女兒是我女兒”的行為屬頂風作案的形式主義表現。張新年律師指出,依據《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第六條,家長在代理孩子開立存款賬戶時,僅需提供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並無其他要求。

即便孩子的身份證過期,那麼依據《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第五條,家長也可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進行替代,或在孩子未滿十六週歲時使用孩子的戶口簿作為法定實名證件。

涉案銀行強制要求家長證明其與孩子身份的行為並不符合上述規定,也違背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單位從根本上剷除“奇葩證明”、迴圈證明、重複證明滋生土壤的要求。

而對於建行華建支行要求儲戶自行修改《出生醫學報告單》的情況,知名律師張春林表示,《出生醫學報告單》最大的價值在於證明嬰兒的出生資訊,以便後期上戶口使用,且均由醫院統一出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建行工作人員要求儲戶自行修改《出生醫學報告單》顯然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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